2006年11月25日

做自己

這兩天,我在想著,我們到底可以做到多少的自己?

能做自己,無寧說是幸福的。但那需要多少的配合才有可能?

一個是自己需要很有自信,很清楚自己要什麼?不要什麼?這已是一個很大的挑戰。一個是,在現實生活裡,沒有太多足以影響自己的人事物。就好像,如果我今天沒錢過日子,我極需要錢,需要工作,而對錢和工作的需求,就很可能讓我為五斗米折腰,對上司低聲下氣,而不能好好做自己。又好像,我如果是個很需要被愛的人,被愛的需要大要到讓我用討好,奉承,犧牲去換取,我又如何能做自己?

我發現,我自己有兩個部分。一個是角色下的自己,另一個才是真正的自己。在角色下,要呈現那角色該有的樣子和行為;妻子,媽媽, 女兒,朋友,團體領導人....,各有各自的職分。特別在工作角色上,我基本上是不能挑剔和誰接觸的,也都會讓自己保持在一個開放接納的狀態,去面對每一個和我談話的人。但當我沒有那些角色在的時候,我很清楚,有些人我是不願和他/她有來往的,不是每個人我都想跟他/她說話,不是每件事我都想去做的。

很難在當中有一個很清楚的劃分。只能在角色裡盡量的讓自己自由呈現,不委屈自己,也兼顧他人;容忍自己偶而的放縱,找到一個平衡;那是需要一些智慧的。

2 則留言:

無為 提到...

角色下的自己,與真正的自己;
外在的自己,與內在的自己。
1.改變角色下的,外在的自己,以達到一定的平衡。
2.改變真正的,內在的自己,以達到一定的平衡。
3.改變角色下的,外在的自己;也改變真正的,內在的自己,以達到一定的平衡。
這三種方法都是可行的嗎?

唐莉 (Truth) 提到...

什麼方法皆可行,只要自己可以接受,不覺得委屈。

我認為,人是不可能跳脫一些角色的,每個角色還是有它被認定要有的權責,義務。只是,我們在每一個角色裡,是否心甘情願?是否平衡自在?會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吧!

有時刻意做一些和自己平時做的不一樣的事,是為了挑戰自己,可以增加自己生命的寬度及廣度,是值得鼓勵的,是很棒的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