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月14日

你能容忍孩子表現真實的自我嗎?

我有位精神分裂個案,他熱愛郵購,很容易被報紙廣告打動,購買茶葉、飾品、玩具等等,當他被家人指責時,就會說:「不是我要買的,是幻聽叫我買的。」

我發現,這類病人和父母之間演化出的因應之道,就是「因為我有精神病,所以是幻聽叫我做這件事的,不是我的錯」,意即「我想做自己要做的事,卻又不想承擔責任,也不想被你責備」。

對一個正常人格而言,他可以很自然地做到「陽奉陰違」這件事,但精神分裂的孩子,則是硬生生地把人格分裂成二部分。還有位個案,他平常沒有發病時,對父母都非常客氣,甚至把所有內心的不滿和憤怒壓入心底,一直在陽奉陰違;但他的「陰違」部分,沒被整合在他的主要人格及意識裡,而被排除在外了。

這些不滿和憤怒的能量逐漸成形,在潛意識裡愈積愈大,累積成另一種人格,有天終於破殼而出──好比有種沙漏,漏到極限時便自動反轉過來。這時,個案進入了妄想狀態,甚至發作急性精神病,彷彿變成另外一個人──原先的他,在父母面前總是說「yes」,可是這個新人格,卻敢違抗父母的話,顯得怒氣沖沖。

父母親對此驚訝不已而難以接受:「我的孩子原本乖巧得很,怎麼現在會這樣?一定是被惡魔附身,要不然就是被冤親債主纏上了!」周遭的人都無法理解,覺得精神病如同洪水猛獸,竟讓天使般的孩子變成難以應付的惡魔。

精神病理學家會說:「這是由於他大腦化學質不平衡,而導致行為失常。」原因真是如此嗎?其實,從頭到尾發生的事情是,那個新人格也是個案真實的自己,只是他原本不敢做、也不敢承認及面對那個自己──但這並不代表那個自己不存在,而代表他已壓抑到一種極限了。這時,唯有透過發病的方式,他才敢做自己

雖然發病後的自己是扭曲的,但也是比較有力量的,至少這個自己敢發怒、敢說出內心的不滿,對比於之前的懦弱、退縮、內向、敢怒不敢言,可是大大的不同了。重點是,不是每個父母都能容忍孩子表現他真實的自我,也不是每個家庭都能容許孩子毫無禁忌地說出內心的感受。

許多家庭裡都有不能談的禁忌,甚至在現代風氣開放的社會,「性」和「暴力」仍常常被視為禁忌,對父母不滿、思想偏差,也都屬於禁忌的範疇。而身為治療師的我,看到許多孩子壓抑那個想表達的自己,到後來,卻得藉由發作精神病來表達自己;他們的際遇,往往令我內心感到十分的不捨與傷痛。

內容摘錄自《不正常也是一種正常》許添盛口述,遠流出版

我痛恨把人標籤為精神分裂,人格異常,同性戀,戀物癖或是.....。這些標籤如果是為了醫療上的方便,尚情有可原,但如是變成一個區隔,一個鄙視,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。

誰的內在沒有兩個聲音,三個聲音,甚至更多更多的衝突和矛盾?每個都是自己的一部分。會出問題,甚至出現生理,病理的異常,需要就醫,是因為太久沒有真正好好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,真正接納自己的一切,而自我發出的求救訊號!

面對這樣的狀況,我是很有情緒的,裡頭有太多別人和自己的經驗交錯著。

要能真正接納自己,通常需要先有一個能接納自己的環境,從被接納而到能自我接納,特別是孩子,更需要這樣的包容。而這,正是許多父母沒學到的。

父母也曾經是小孩,他從他的父母,他的環境和文化中潛移默化學到互動的方式、被社會接受的價值;也把這樣的一套,轉移到自己孩子的身上。若沒有覺察、反思或刻意的學習,恐怕很難跳出那被禁錮的框框。

是時候該跳出那框臼了,要影響周圍的人,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調整自己,瞭解自己是怎樣成為今天的自己學著接納自己的一切,面對真實的自己,為自己負責。而這正是能接納和包容別人最好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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