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日

冤獄

這是一個真實故事


澳洲有位貿易商名叫菲力,他和合夥人喬治在墨爾本經商賺了很多錢。有一天,菲力發現銀行戶頭有一筆應收帳款沒有存進去,而且原來的公司存款也被提光。

他急忙找尋喬治下落,這時喬治的老婆卻帶著警察上門;說菲力謀殺自己的丈夫。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,菲力被判有罪;但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誤殺,刑期20年。

菲力20年徒刑服滿出獄。他千方百計尋找喬治,終於讓他找到躲在南非的喬治。原來當年失蹤的喬治,預謀帶著情人捲款潛逃;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;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子。明知菲力因他含冤入獄,他還是狠心跟情人在南非逍遙度日。

菲力花了一番工夫將喬治帶回墨爾本。他當著起訴他的警察面前說:「看,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被我殺死的喬治。」說罷,他突然拔槍,在眾目睽睽之下,射殺喬治。

「在法律上這個人原本就被我殺死,我只不過是預先服刑,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。」全世界的媒體都來採訪菲力,他很平靜地訴說自己的心境:「我被冤枉20年。警方為了英勇破案而舉證我;喬治的老婆為了掩飾她被遺棄,而證實丈夫已死;保險公司為了怕理賠而製造輿論;法庭內的法官、陪審團和律師為了『伸張正義』判我有罪。我相信就算今天法律還我清白,對那些人來說,頂多是一兩天的歉疚。唯有讓我親手成全他們的誤判,才能讓這些人嗅到自己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,才會終身自責。」

菲力冷笑說:「我終於殺了喬治,報了20年被冤屈的仇,那我20年的牢就沒有被白關。」

這個故事讓人毛骨悚然,我們是不是也常人云亦云,隨便論斷他人?

如果被論斷的是我們所愛的人,通常我們都會挺身為他辯解。反之,我們是否也會落井下石,穿鑿附會一番。

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,就是傷人之後,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。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,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!

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,請別忘了或許有一千個自己不察的私心,正迷惑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傷人於無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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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
在 "潘蜜的文字世界" 看過這篇報導,令我久久無法釋懷! 今日的社會裡在我們的周遭,上從立法諸公下至菜市小販,報紙雜誌媒體廣播,幾乎是有志一同的筆口同工,在傳播新聞製造是非。 同一個事件可以有十數種版本,就怕不夠腥羶悚動鮮血淋漓,更可怕的是道聽途說者,還會加油添醋的加以背書。所以如果我們看到被報導事件中的受害者死而復活,也就沒什麼稀奇或大驚小怪的了!

相反的,那些被大賜報導、被冤枉數月數年的人,即便得以平反恢復清白,仍然要背負異樣的眼光生活下去,因為人們總會自以為是的認為那些被渲染的罪行,總有百分之一是真的!因為人們不相信也不敢承認,自己竟然會無知的被愚弄了,還有期間自己所做的英明判斷竟然是錯誤的,所以真相和良知都被虛偽的自尊心掩埋了!

在美國近年內發生兩件較大的新聞事件,一是麻州 Boston 的两年輕醫生夫妻,僱用年輕英國女褓母搖晃嬰兒致死案;一是科羅拉多州 Boulder 富商女兒 6 歲小小選美皇后被殺案。两件事件都是一開始就由媒體未審先判的引導大眾,結果死了孩子的父母反都被指控為兇手,雖然最後歷經數年得以平反了,可是都花費了相當驚人的律師費,正義的代價竟是如此的大啊!

佛家的 "止念" 才是正道,如果我們都能守住自己的心,不要人云亦云隨魔亂舞,要知道即使自己身歷其中,都可能有盲點誤判的可能,何況不在其中,又怎能知其真相!

也許我們可以衛道者自居來苛責菲力先生的兇殘,做出這樣冷血的報仇。但是我們不清楚這 20 年的冤獄他是如何熬過來的,期間是否受過不人道的對待?是否接受過真正的心理創傷輔導和完整的治療?如果他含恨孤單渡過 20 年,面對的只是一個扭曲、毁損、絕望、無法重來的人生!我們換個立場捫心自問,陷入這樣惨絕狀況的我,難保不會做出一樣的行為。只有靠整個社會的努力來撫平傷口了!所以防患未然才是重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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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馬龍轉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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